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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1
一、项目概况
五丰沙田路储备地块(以下简称“地块”),位于广州市白云区江高镇五丰工业大道303号,地块中心坐标为113.163421°E,23.324137°N,总占地面积52269m2,地块东、南至江高镇141乡道,西至南九涌,北至鱼塘。地块在20世纪70年代以前为江高镇五丰经济联合社的农田;20世纪70~80年代,地块主要为农田,局部为五丰村的工副业区,主要为粗加工一些金属构件;80年代引入个体户经营五金加工(局部);1994年,引入五丰工业区,地块内主要为广州联兴热镀锌有限公司,经营钢管热镀锌;2022年,广州联兴热镀锌有限公司搬离地块,拆除地块建筑,至今为闲置空地,权属变更为广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民营科技园管理委员会。地块未来主要规划为一类工业用地兼容一类物流仓储用地(M1/W1),部分为防护绿地(G2)、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S)。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年1月1日实施)第五十九条规定:“对土壤污染状况普查、详查和监测、现场检查表明有土壤污染风险的建设用地地块,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要求土地使用权人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根据现场风险管控区监管制度控制信息公告,地块的风险管控因子为砷、铅(超二类用地筛选值),于2023年7月纳入管控。另外,地块属于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生产经营用地的用途变更或土地使用权收回、转让的地块,按照《广州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评审工作程序(试行)》(穗环〔2020〕50号)要求启动调查工作。
二、调查工作及结果
根据污染识别结果,汇总本项目地块内外影响的潜在关注污染物包括石油烃(C10-C40)、多环芳烃、重金属(砷、铅、汞、镍、铜、镉、铬、锌)、VOCs(苯、甲苯、二甲苯、苯乙烯)、氟化物、多氯联苯。地块的办公、宿舍主要位于东南侧,且周边紧邻区域均涉及重点行业企业,其余区域均涉及生产、仓储等,综合考虑将整个地块列为潜在关注区域。
(1)初步采样调查:
初步调查在地块内共布设47个土壤监测点,地下水监测井点位6个。初步调查工作共采集土壤样品272个(不含平行样),采集地下水样品6个(不含平行样)。土壤样品检测项目包括理化性质指标2项(pH、水分)、《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表1的基本项目45项,以及污染识别阶段新增的指标:重金属(锌、铬)、石油烃(C10-C40)、多环芳烃(8项)、氟化物、多氯联苯、氰化物、GB36600表2部分指标、邻苯二甲酸酯类等。地下水检测2项理化指标(pH、浊度),重金属7项(砷、铅、汞、镍、铜、镉、六价铬),以及其他土壤对应的特征污染物指标:重金属(铬、锌)、VOCs(25项)、石油烃(C10-C40)、多环芳烃(16项)、氟化物、多氯联苯、GB36600表2部分指标(22项)、邻苯二甲酸酯类等。
根据《白云区五丰沙田路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地块未来主要规划为一类工业用地兼容一类物流仓储用地(M1/W1),部分为防护绿地(G2)、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S),均属于二类用地,因此,本次调查土壤筛选值按照《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的第二类用地标准;地块所在区域属于珠江三角洲广州广花盆地应急水源区(H074401003W01),本次调查地下水筛选值依据《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的Ⅲ类标准进行评价。
初步调查结果显示:土壤铅在S12、S18、S35、S40共4个点位存在超标,超标深度在0m~1.6m,已兜底,涉及2个区域,超标范围面积分别为5224.9m2、2870m2;土壤砷在S16、S20共2个点位存在超标,超标样品为S16-5、S20-2,超标深度在5.7m~6.0m,已兜底,超标范围面积为2761.1m2。综合土壤铅和砷超标范围得知土壤总超标面积为10856.00m2。地下水重金属(镍、锌、砷)、氟化物超出III类标准限值。地下水总超标范围面积为48944.13m2。
(2)详细采样调查:
土壤污染状况详细采样调查共布设土壤监测点位80个,最大采样深度为10.5米,布设地下水监测点位9个。根据样品检测分析结果,详细采样阶段14个监测点位22个土壤样品中的砷和铅超筛选值,最大值点位SA19,铅最大超筛选值倍数为11.5倍,铅超筛选值样品最大采样深度为7.5米;砷超筛最大值点位SA42,最大超筛选值倍数为1.08倍,砷超筛选值样品最大采样深度为8.5米。
地下水详细采样调查9个监测井有8个存在超III类水标准样品,其中8个水井砷超筛,2个水井锌超筛,1个水井镍超筛。砷最大超筛倍数9.3倍,锌最大超筛倍数548倍,镍最大超筛倍数7.25倍。
详细调查均完成所有超筛污染物包边兜底,依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防治第1部分:污染状况调查技术规范》(DB4401/T102.1-2020)和地方环境主管部门技术要求划定土壤和地下水污染超筛范围。土壤超筛范围共分为9个层次,深度依次为0-0.5m、0.5-1.5m、1.5-2.5m、2.5-3.5m、3.5-4.5m、4.5-5.5m、5.5-6.5m、6.5-7.5m、7.5-8.5m,污染超筛范围分别为砷和铅的单一污染区域,合计总超筛范围投影面积为11205m2;地下水超筛范围总超筛范围投影面积为51371m2。
(3)调查结论:
本次土壤污染环境详细调查完成后,调查地块属于污染地块。根据《广东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及效果评估报告技术审查要点(修订版)》、《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防治第1部分:污染状况调查技术规范》(DB4401/T102.1-2020)等标准及相关技术要求,调查地块需根据地块未来规划开展风险评估,关注污染物为超筛选值污染物,包括土壤关注污染物铅、砷,地下水关注污染物砷、镍、锌、氟化物。需针对超筛的关注污染物进行下一步风险评估工作。
三、调查单位及联系方式:
调查单位:广州市白云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中科检测技术服务(广州)股份有限公司
公示期间联系电话:17675792981(翟工)

检验检测认证服务机构。

整体技术解决方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