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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规来了,抗衰老化妆品如何进行功效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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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04-25

在之前化妆品功效宣称评价规范未出现之前,不规范的企业浑水摸鱼,而规范性的企业却长期处在一个不公平的营商环境之中,对于化妆品宣称的功效是否真实可信没有行之有效的规范约束。而新规一出,当前大热的抗衰老化妆品最受冲击,该类产品无论上市与否都需要按照现行规范要求,进行化妆品检测,宣称评价。

抗衰老化妆品的功效评价:时间要求

  • 对于2021年5月1日前已取得注册或者完成备案的化妆品,应当于2023年5月1日前,按照《规范》要求,对化妆品的功效宣称进行评价,并上传宣称产品功效依据的摘要。

  • 2021年5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注册或者完成备案的,应当于2022年5月1日前,按照《规范》要求,对化妆品的功效宣称进行评价,并上传产品功效宣称依据的摘要。

  • 自2022年1月1日起,特殊化妆品注册或者进行普通化妆品备案的,应当依据《规范》的要求对化妆品的功效宣称进行评价,并上传产品功效宣称依据的摘要。

抗衰老化妆品的功效评价:评价方式
评价基本要求
应当通过化妆品功效宣称评价试验方式,可以同时结合文献资料或研究数据分析结果,进行功效宣称评价;

化妆品功效评价检测方式:

  • 化妆品功效宣称评价试验包括人体功效评价试验、消费者使用测试和实验室试验。

  • 化妆品功效宣称评价试验应当有合理的试验方案,方案设计应当符合统计学原则,试验数据符合统计学要求,并按照化妆品功效宣称评价试验技术导则的要求开展。

  • 人体功效评价试验和消费者使用测试应当遵守伦理学原则要求,进行试验之前应当完成必要的产品安全性评价,确保在正常、可预见的情况下不得对受试者(或消费者)的人体健康产生危害,所有受试者(或消费者)应当签署知情同意书后方可开展试验。

抗衰老化妆品的功效评价:试验方法
除有特殊规定的情形外,抗衰老化妆品的功效评价试验应当优先选择下列(一)(二)项试验方法,(一)(二)项未作规定的,可以任意选择下列(三)(四)项试验方法:
(一)我国化妆品强制性国家标准、技术规范规定的方法;
(二)我国其他相关法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载明的方法;
(三)国外相关法规或技术标准规定的方法;
(四)国内外权威组织、技术机构以及行业协会技术指南发布的方法、专业学术杂志、期刊公开发表的方法或自行拟定建立的方法,在开展功效评价前,评价机构应当完成必要的试验方法转移、确认或验证,以确保评价工作的科学性、可靠性。
 
中科检测已建立良好的实验室规范,能够完成功效宣称评价工作并出具报告,对出具报告的真实性、可靠性负责。若需进行抗衰老化妆品的功效评价,欢迎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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