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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教育
Graduate study
中国科学院广州化学研究所化学一级学科研究生培养方案

  中国科学院广州化学研究所

  化学一级学科研究生培养方案

  202112月)

  第一部分  一级学科简介

  化学是一门实验和理论并重、实用性和创造性并举的学科,与生命科学、材料科学和能源环境等密切相关,对于人类社会的发展具有极其重要的指导意义。化学一级学科除了要求掌握坚实宽广的理论基础外,还要注重合成、制备技能的培养和表征、研究方法的学习和创新。需要在掌握化学核心课程的基础上,深入系统地掌握某特定化学学科方向的专门知识和研究技能,包括理论体系、合成技术、性质(性能)表征和专门研究方法,了解其现状和发展趋势。

  中国科学院广州化学研究所(简称“广州化学所”),是国务院学位委员会1979年首批批准的硕士学位授予单位之一,2001年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获得博士研究生招生资格。已有30余年的科研实践和研究生培养的经验,具有较为深厚的历史积淀。

  作为学校重点发展的优势学科之一,广州化学所化学一级学科强调应用基础研究与应用研究并重、以科研带动学科发展,通过不断积累和调整,逐步形成了自己的科研特色,通过强化应用基础研究,积极开拓创新,建成了实力雄厚的师资队伍并直接参与研究生的教学、培养和指导工作;广州化学所化学一级学科拥有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广东化灌工程院士工作站;中国科学院新型特种精细化学品技术创新与产业化联盟(盟主)、广东省精细化学品技术创新联盟(盟主);以及20个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及中心等,包括中国科学院新型特种精细化学品工程实验室、广东省电子有机聚合物材料重点实验室、广东省化学灌浆工程中心和广东建材化学品工程中心等省部级重点研发机构。广州化学研究所化学一级学科承担过“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973计划)、“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计划)、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等国家、省部以及企业的重要研究课题,建立了完整的、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大型仪器平台,为科学研究和应用提供了坚实的保障。

  化学一级学科的建设和良好发展为广州化学所的发展搭建了广阔的发展平台,这对区域性化学学科的发展及经济发展将产生良好的影响和推动作用。广州化学所抓住机遇,继续突出“创新”与“质量”两大主题,进一步提高质量,培养一大批高层次、高素质、多样性、创新型和国际化的拔尖应用人才,产生一批具有国内外先进水平的应用成果,为国家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人才资源和智力支持。

   

  第二部分  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一、培养目标

  广州化学所致力于化学科学研究,努力培养适应国家和地方经济与社会发展需要的研究型、应用型高层次专门化学人才,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1.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树立科学的世界观,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诚实守信,学风严谨,团结协作,具有良好的科研道德和敬业精神。

  2.在化学专业领域内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从事科学研究的创新意识和独立承担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

  3.能够熟练运用英语阅读本领域有关文献资料,并具有一定的写作能力和国际学术交流能力。

  4.具有健康的体质与良好的心理素质。

  二、学科专业及研究方向

  根据化学研究的对象不同,可以分为不同的学科方向。广州化学所化学一级学科分为有机化学、高分子化学与物理两个二级学科。

  有机化学是研究有机物质的来源与组成、合成与表征、结构与性质、反应与转化,以及功能与作用机理的科学,是创造新物质的重要学科之一。有机化学的新理论、新反应、新方法不仅推动了化学学科的发展,同时也促进了该学科与生命、材料、能源、信息、农业和环境等相关领域在更大程度上的交叉和渗透。主要研究方向有:有机合成化学、有机分析化学、新型有机功能材料。

  高分子化学与物理是研究高分子的形成、化学结构与链结构、聚集态结构、性能与功能、加工及利用的学科门类,研究对象包括合成高分子、生物大分子和超分子聚合物等软物质体系。其发展依赖于化学和物理学的进步,同时也对这两大核心学科的进步产生了深刻影响。广州化学所高分子化学与物理学科依托多个专业实验室,拥有一支老中青相结合、知识结构合理、团结合作、富有创新精神的研究队伍。主要研究方向有:高分子化学、高分子物理、热固性高分子、高分子材料的合成、结构与性能研究、高分子材料改性及加工等。多年来为学科的发展和区域国民经济建设做出了重要贡献。

  三、培养方式及学习年限

  硕士研究生培养过程实行学分制管理。研究生获得学位所需学分,由课程学习学分和必修环节学分两部分组成。

  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实行导师或导师小组负责制。导师组可根据学生的论文研究方向,采取团队培养、个别指导、师生讨论等多种形式指导研究生。导师或导师小组除负责指导研究生科研工作外,还应负责研究生思想政治工作,并在严谨治学、科研道德和团结协作等方面对研究生严格要求,配合、协助研究生教育管理部门做好研究生的各项管理工作。

  硕士研究生的学习实行弹性学制,基本学制一般为3年,最长修读年限(含休学)不得超过4年。

  四、课程体系与学分要求

  本学科硕士研究生课程体系包括学位课和非学位课,学位课是为达到培养目标要求,保证研究生培养质量而必须学习的课程,分为公共必修学位课和专业学位课两类。其中,公共必修学位课包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学术道德与学术写作规范》、《自然辩证法概论》和《硕士学位英语》;专业学位课在核心课、普及课与研讨课中选定。要求学生需修读本一级学科下的核心课不少于 2 门,且至少有 2 门须设为学位课。非学位课是为拓宽研究生知识面、完善知识结构或加深某方面知识而开设的课程,包括公共选修课、专业选修课。其中,公共选修课指学校层面开设的、对国科大研究生具较强普适性的跨一级学科课程,供全校学生自由选修 , 包括社会科学、人文科学和管理科学类课程等;专业选修课在核心课、普及课、研讨课、实验课、高级强化课与科学前沿讲座中选定。

  硕士生申请硕士学位前,须完成不少于 30 学分的课程学习,其中学位课学分不低于 19学分,其中,公共学位课 7 学分,专业学位课不低于 12 学分。非学位课中公共选修课不低于 2 学分。

  研究生的选课应在导师指导下完成。研究生课程可以是京区集中教学的课程,也可以是研究所根据学科发展方向自主设置的各类课程。京区集中教学的主要课程如下(以国科大开课年度教学课程计划为准,具体见各年度研究生选课通知要求):

 

   1 硕士研究生课程体系

学科

课程类型

课程名称

学分


公共必修课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

2

学术道德与学术写作规范——通论

0.5

自然辩证法概论

1

硕士学位英语

3

化学(一级学科)

公共必修课

学术道德与学术写作规范——分论

0.5

有机化学(二级学科)

专业核心课

高等有机合成

3

高等物理有机化学

3

核酸、蛋白质与糖化学

3

专业普及课

有机光化学

3

过渡金属有机化学

3

不对称合成

3

有机结构分析

4

药物化学

3

分子修饰与化学标记

2

专业研讨课

有机合成方法及应用

1

有机功能材料

3

高分子化学与物理
(二级学科)

专业核心课

高等高分子化学

5

高等高分子物理

5

专业普及课

高分子材料加工

3

天然高分子和功能高分子

3

软物质

2

高分子化学与物理

2

特种高分子材料

2

聚合物仪器分析方法

2

专业研讨课

生物医用高分子

1.5

光电功能高分子

1.5

聚合物共混与复合材料

1.5

先进功能材料

1.5


  五、必修环节及要求

  硕士研究生培养的必修环节共 6 学分:包括开题报告 2 学分,中期考核 2 学分,学术报告和社会实践 2学分。硕士生开题报告距离申请学位论文答辩的时间一般不少于一年。

  1.开题报告

  硕士研究生在广泛调查研究、阅读文献资料、弄清主攻方向的前沿成果和发展动态的基础上,自己提出学位论文选题。选题应尽可能对学术发展、经济建设和社会进步有重要意义。

  硕士研究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就选题的背景意义、国内外研究动态及发展趋势、主要研究内容、拟采取的技术路线及研究方法、预期成果、论文工作时间安排等方面,撰写《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导师和指导小组应严格把关。研究生填写《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登记表》,经导师同意后,方可进行开题报告。除保密论文外,开题报告应公开进行。开题报告一般定在第三或第四学期内完成。

  为保证研究生培养质量,研究生在开题报告环节中可以实行相对标准考核。对于未通过考核的研究生,允许半年后再进行一次开题报告,对于两次未通过开题报告的研究生将按照《中国科学院大学学生管理规定》进行分流。

  2.中期考核

  中期考核主要考核研究生在培养期间论文工作进展情况、取得的阶段性成果、存在的主要问题、拟解决的途径、下一步工作计划及论文预计完成时间等。研究生需撰写《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报告》。同时,需填写《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考核登记表》,经导师审核同意后,方可进行中期考核。

  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在入学后第四或第五学期进行。除保密论文外,中期考核应公开进行。

  中期考核通过者准予继续进行工作;不通过者须在半年内重新考核一次。第二次考核仍未通过者,按照《中国科学院大学学生管理规定》进行退学处理。

  3.学术报告和社会实践

  为了促使研究生能主动关心和了解国内外本学科前沿的发展动向,开阔视野,启发创造力,研究生在学期间应多次参加学术报告和学术讨论,并积极参加“三助”工作和社会公益活动等。学术报告和社会实践的综合成绩由导师认定。完成学术报告和社会实践的学生可获得相应必修环节学分。

  六、科研能力与水平及学位论文的基本要求

  硕士研究生的科研能力,主要指其应具备基本学术能力,包括:获取知识的能力,能从不同渠道、以不同方式获得新知识,满足学习和科研需求,促进自我发展和自我完善;进行科学研究的能力,要能发现问题、实验动手、设计并开展重复对照实验能力以及实验数据处理和结果分析能力等;实践能力,要具备在实验室工作的技术能力,掌握与研究课题相关的实验技术;学术交流能力,包括条理清楚的写作能力和逻辑性强的报告能力。

  学位论文研究工作是对学生进行科学研究或承担专门技术工作的全面训练,是培养学生创新能力的重要环节。申请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前,研究生应在导师的指导下独立完成学位论文,不得造假,不得抄袭和剽窃他人成果。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工作时间一般不应少于一年半。

  研究生的学位论文应是系统的、完整的学术论文,学位论文撰写应符合《中国科学院大学学位论文撰写规定》。学生论文答辩的必要条件及程序按照《中国科学院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细则》执行。

  1.学位论文撰写

  研究生学位论文是在导师指导下,由研究生本人独立完成。研究生须严格按照《中国科学院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撰写规定》认真撰写学位论文,经导师审阅通过后,送交相应机构对学生的在学时间、课程学习、必修环节、学术成果等进行全面审核,审核通过后,进行学位论文评阅。

  2.学位论文评阅

  硕士学位论文一般应聘请二至三位同行专家评阅,评阅人应为副教授、教授或具有相当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其中,同等学力硕士学位论文应聘请至少三位同行专家评阅,且至少有一位是本单位和申请人所在单位以外的专家。学位论文撰写人的导师不能作为评阅人,评阅人须对学位论文写出详细评语,供论文答辩委员会参考。学位论文和《中国科学院大学学位论文评阅书》应由专人负责寄送,评阅意见及有关材料应密封传递,交专人汇总,并进行答辩资格审核。

  3.学位论文答辩

  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由三至五位同行专家组成,答辩委员会成员应为副教授、教授或具有相当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成员一般应包含本单位专家及外单位专家。其中,同等学力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应由不少于五位同行专家组成,且至少一位是本单位和申请人所在单位以外的专家。学位论文的评阅人一般应是该论文答辩委员会成员。答辩委员会成员不得委托他人或以通讯方式投票。

  4.科研成果要求

  见本所硕士学位授予标准。

  第三部分 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一、培养目标

  广州化学所致力于化学科学研究,努力培养适应国家和地方经济与社会发展需要的研究型、应用型高层次专门化学人才,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1.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树立科学的世界观,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诚实守信,学风严谨,团结协作,具有良好的科研道德和敬业精神。

  2.在化学专业领域内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的成果。

  3.能够熟练掌握一门外国语(一般为英语),能熟练阅读本专业外文资料,能用外语撰写学术论文,并具有良好的外语听说能力以及进行国际学术交流能力。

  4.具有健康的体质与良好的心理素质。

  二、学科专业及研究方向

  根据化学研究的对象不同,可以分为不同的学科方向。广州化学所化学一级学科主要分为有机化学和高分子化学与物理两个二级学科。其研究方向参见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三、培养方式及学习年限

  博士研究生按照招考方式,分为公开招考、硕博连读和直接攻博等三种招收方式。

  博士研究生培养过程实行学分制管理。研究生获得学位所需学分,由课程学习学分和必修环节学分两部分组成。

  博士学位研究生培养倡导实行导师负责和集体培养相结合的办法。对从事交叉学科研究的博士生,应成立由相关学科导师参加的指导小组,且博士学位论文开题和中期考核小组、以及答辩委员会组成,应聘请相关学科的联合指导教师,同时要求成员相对稳定。

  博士研究生的学习实行弹性学制。博士生基本学制一般为3年,最长修读年限(含休学)不得超过6年;通过硕博连读方式招收的博士生,包括硕士阶段在内修读年限一般为5年,最长修读年限(含休学)不得超过8年;通过直接攻博方式招收的博士生,基本学制一般为5年,最长修读年限(含休学)不得超过8年。

  四、课程体系与学分要求

  本学科硕博生、直博生课程体系包括学位课和非学位课,学位课是为达到培养目标要求,保证研究生培养质量而必须学习的课程,分为公共必修学位课和专业学位课两类。其中,公共必修学位课包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学术道德与学术写作规范》、《自然辩证法概论》、《硕士学位英语》、《中国马克思主义与当代》和《博士学位英语》;专业学位课在核心课、普及课与研讨课中选定。要求学生需修读本一级学科下的核心课不少于 2 门,且至少有 2 门须设为学位课。非学位课是为拓宽研究生知识面、完善知识结构或加深某方面知识而开设的课程,包括公共选修课和专业选修课。课程可以是京区集中教学的课程,也可以是研究所根据学科发展方向自主设置的各类课程。京区集中教学的课程设置与硕士课程设置相同。

  硕博连读研究生、直接攻博研究生在申请博士学位前,课程学习总学分不低于 38 学分,学位课学分不低于 27 学分,即:公共学位课 11 学分,包括政治理论课程、学术道德与学术写作规范课程和外国语类课程;专业学位课不低于 16 学分,公共选修课不低于 2 学分。

  公开招考博士研究生在申请博士学位前,必须取得课程学习总学分不低于 9 学分,其中包括《中国马克思主义与当代》、《学术道德与学术写作规范》和《博士学位英语》共3门公共学位课5学分,专业学位课(包括核心课、普及课、研讨课)不少于 2 门且不低于 4 学分。专业课程设置,参考硕士课程设置。专业课程设置,参考硕士课程设置或本所根据学科发展方向自主设置的各类课程。 

  五、需阅读的主要经典著作和专业学术期刊目录

  博士研究生应该阅读一定数量的经典著作和专业学术期刊,其内容一般由其导师结合自己的研究方向确定并根据培养需要提出具体要求。

  六、博士资格考试的基本要求

  硕博连读生需要博士资格考试,才能进入攻读博士学位阶段。

  1.硕博连读研究生资格确定

  硕士研究生可凭在学成绩于第三学期/第四学期向本所提出硕博连读申请,经导师和本所同意后,其博士生资格须通过本所第四学期/第五学期组织的硕转博综合考核确定。

  2.硕转博综合考核条件

  1)按照研究生培养计划修满规定的硕士课程学分;

  2)学位课课程选修应符合化学学科的规定,课程的平均成绩一般应达到合格以上;

  3)阶段性研究成果由硕转博综合考核委员会认定。

  3.考核内容

  1)思想政治基本素质考核:品德优良;遵守校纪校规;具有高尚的科学道德和严谨的学风;具备善于协作的团队精神;

  2)基础理论和专业基础知识的综合考试:应当通过由所级硕转博综合考核委员会举行的转博答辩考核会确定,或举行相关的硕转博综合考试确定;

  3)科研能力考核。

  4)身心健康。

  4.考核形式

  与中期考核结合进行,或举行相关考试。

  5.考核程序

  各培养点组成35人的专家评审组进行硕博连读生综合考核,主要涉及思想品德、科研道德、学风、团队精神、参加学术活动、发表论文、科研工作能力、创新能力、身心健康等方面。考核内容及结果填入《研究生硕转博综合考核表》,考核材料及阶段性研究成果原件附后,再报国科大招生办公室备案。

  七、必修环节及要求

  博士研究生培养的必修环节包括开题报告、中期考核、学术报告和社会实践等,必修环节的总学分不低于6学分。博士生开题报告距离申请学位论文答辩的时间一般不少于一年半。

  1.开题报告

  研究生要在广泛调查研究、阅读文献资料、弄清主攻方向的前沿成果和发展动态的基础上,自己提出学位论文选题;选题应尽可能对学术发展、经济建设和社会进步有重要意义;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就选题的背景意义、国内外研究动态及发展趋势、主要研究内容、拟采取的技术路线及研究方法、预期成果、论文工作时间安排等方面,撰写《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并填写《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登记表》,经导师同意后,方可进行开题报告。除保密论文外,开题报告应公开进行。博士研究生开题报告一般应在第一学年内完成。

  硕博连读研究生的开题报告一般按博士研究生的程序进行,但开题报告的内容和要求可适当灵活掌握。

  为保证研究生培养质量,研究生在开题报告环节中可以实行相对标准考核。对于未通过考核的研究生,允许半年后再进行一次开题报告,对于两次未通过开题报告的研究生将按照《中国科学院大学学生管理规定》进行分流。

  2.中期考核

  中期考核主要考核研究生在培养期间论文工作进展情况、取得的阶段性成果、存在的主要问题、拟解决的途径、下一步工作计划及论文预计完成时间等。研究生需撰写《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报告》。研究生需填写《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考核登记表》,经导师审核同意后,方可进行中期考核。

  中期考核至少在博士学位论文答辩的半年前完成。除保密论文外,中期考核应公开进行。中期考核通过者准予继续进行工作;不通过者须在半年内重新考核一次。第二次考核仍未通过者,按照《中国科学院大学学生管理规定》进行退学处理。

  3.学术报告和社会实践

  为了促使研究生能主动关心和了解国内外本学科前沿的发展动向,开阔视野,启发创造力,研究生在学期间应多次参加学术报告和学术讨论,并积极参加“三助”工作和社会公益活动等。学术报告和社会实践的综合成绩由导师认定。完成学术报告和社会实践的学生可获得相应必修环节学分。

  八、科研能力与水平及学位论文的基本要求

  博士研究生除应具备较高的学术素养和学术道德外,需具备一些基本学术能力,包括:获取知识能力、学术鉴别能力、科学研究能力、学术创新能力、学术交流能力,还应当具备良好的团队合作能力和一定的数学或科研管理方面的能力。

  学位论文研究工作是对学生进行科学研究或承担专门技术工作的全面训练,是培养学生创新能力的重要环节。申请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前,研究生应在导师的指导下独立完成学位论文,不得造假,不得抄袭和剽窃他人成果。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工作时间一般不应少于二年。

  研究生的学位论文应是系统的、完整的学术论文,学位论文撰写应符合《中国科学院大学学位论文撰写规定》。学生论文答辩的必要条件及程序按照《中国科学院广州化学研究所学位授予工作细则》执行。

  1.学位论文撰写

  研究生学位论文是在导师指导下,由研究生本人独立完成。研究生须严格按照《中国科学院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撰写规定》认真撰写学位论文,经导师审阅通过后,送交本所学位委员会审核,学位委员会对学生的在学时间、课程学习、必修环节、学术成果等进行全面审核,审核通过后,进行学位论文评阅。

  2.学位论文评阅

  博士学位论文一般应聘请三至五位同行专家评阅,评阅人应为教授或具有相当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含具有博士生导师资格的同行专家),其中应包含本单位专家及一至两位外单位同行专家。其中,同等学力博士学位论文应聘请至少五位同行专家作为论文评阅人,且至少三位是本单位和申请人所在单位以外的专家。学位论文和《中国科学院大学学位论文评阅书》应由专人负责寄送,评阅意见及有关材料应密封传递,交专人汇总,并根据相关要求,进行答辩资格审核。

  3.学位论文答辩

  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由五至七位同行专家组成,答辩委员会成员应为教授或具有相当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组成,答辩委员会主席应由博士生指导教师担任,成员中博士生指导教师一般不少于三分之二,并应包含本单位及二至三位外单位的专家。其中,同等学力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须由不少于七位同行专家组成,且应有本单位的同行专家及不少于二人是本单位和申请人所在单位以外的专家。学位论文的评阅人一般应是该论文答辩委员会成员。答辩委员会成员不得委托他人或以通讯方式投票。

  4.科研成果要求

  见本所博士学位授予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