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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HJ 1147-2020《水质 pH值的测定 电极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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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06-02
2020年11月26日,生态环境部发布HJ 1147-2020《水质 pH值的测定 电极法》,并于6月1日开始正式实施。而GB 6920-1986《水质 pH值的测定 玻璃电极法》在相应的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实施中停止执行。此后环境检测实验应该使用新版标准进行ph值检测。中科检测整理了新旧标准的内容,并进行比较解读,方便实验室检测人员以及有检测需求的企业有更清晰的认识。

HJ 1147-2020《水质 pH值的测定 电极法》的与旧标准相比,主要有以下变化。
1、标准名称修改,这点最明显。同时,新标准由原来的“国家强制标准”变为“环境行业标准”。

2、新标准的适用范围为地表水、地下水、生活污水和工业污水,相比旧标准,增加了地下水和生活污水,但删减了饮用水适用范围。那么生活饮用水检测该参照什么标准?这点留意,通常我们采用GB/T 5750.4-2006《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 感官性状和物理指标》进行实验室测试。



3、更新了设备的要求,原来标准要求电极必须采用玻璃电极和甘汞电极,新标准要求电极可以使用分体式ph电极或复合ph电极。对于酸度计,则要求将精度提高到0.01个ph单位,需具备温度补偿功能。

4、新标准使用ph广泛试纸粗略测算样品ph值,根据样品ph值大小选择两种合适的校准用标准缓冲溶液。使用ph值相差3个ph单位左右的两点校准,使用中性标准缓冲溶液进行初次校验,采用酸性或碱性标准缓冲溶液进行复检。

5、样品采集方面,需按照规范要求进行现场测定,将采集的样品置于采样瓶中,样品充满容器马上密封,测定时间不超过2小时。样品保存由原来的6小时缩短到2小时,可见新标准更加注重检测样品的时效性。

6、测量结果如超出测量范围,则结果出具“强酸/强碱,超出测量范围”。若是实验分析过程中遇到水样ph值超出测量范围,则依据新标准给出结论,考虑更为周全、严谨。

7、对于质量控制方面,平行样品测量结果允差要求,若是ph值在6-9,则允差为±0.1,;若ph值大于9或小于6,则允差为±0.2。测量结果取第一次测定值,结果保留小数点后1位。

另外,新标准还新增对样品中存在挥发物质时的要求,测定前不可提前打开采样瓶、测定ph值大于10时,应使用聚乙烯烧杯,使用过的标准缓冲溶液不允许再倒回原瓶等注意事项。这些注意事项是实际检测中经常会遇到的问题,可以说这一次的修改,让标准具有更强的实用性。中科检测具备国家认可资质,可提供水质检测技术服务,详情可咨询工程师:13926209354(同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