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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资讯 标准政策 关于印发佛山市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佛山市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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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06-02

各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生态环境厅等五部门关于印发<广东省地下水污染防治实施方案>的通知》(粤环函〔 2020〕342号),保障地下水安全,现将《佛山市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加快推进我市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
 
     为加快推进佛山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近日佛山市生态环境局联合市自然资源局、市城管执法局、市水利局及市农业农村局正式印发了《佛山市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提出,到2025年,佛山将配合国家和省建立地下水污染防治管理体系和地下水环境监测体系;典型地下水污染源得到有效监控,地下水污染加剧趋势得到有效遏制。

    地下水污染源包括工业污染源、农业污染源和生活污染源等。比如矿山、油气田开采和工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各种废水、废气和废渣的排放和堆积,农业生产施用的肥料和农药、污水(或再生水)灌溉,市政污水管网渗漏、垃圾填埋的渗漏等。

     佛山市生态环境部门介绍,根据《方案》,佛山将建立健全地下水污染防治管控框架体系,以保护和改善地下水环境质量为核心,坚持“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原则,细化措施政策,落实主体责任,并根据佛山实际,研究制定与佛山水文地质条件相匹配的指南、规范等。《方案》提出,2025年年底前,佛山要建立健全地下水资源开发利用、地下水污染状况调查评估、地下水污染风险防控和修复、地下水环境监测等相关制度,完善跨部门的地下水污染防治联动机制,实现地下水污染防治全面监管。
 


       完善地下水环境监测网
     《方案》提出,佛山要完善地下水环境监测网,衔接国家、省地下水监测工程,逐步整合佛山建设项目环评要求设置的地下水污染源跟踪监测井、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监测井、地下水基础环境状况调查评估监测井、化学品生产企业以及工业集聚区、矿山开采区、危险废物处置场、垃圾填埋场等污染源地下水水质监测井等,评估其合理性及适宜性,确保点位的代表性。在此基础上逐步形成由生态环境部门统筹协调,自然资源、水利等相关部门在各自职责内建立监测井,开展监测,共享监测数据的工作推进机制。

     另外,佛山还要构建地下水环境监测信息平台。2025年年底前,按照国家地下水环境监测信息平台建设要求,配合省厅完成广东省地下水环境监测信息平台建设任务。
 
      加强地下水污染协同防治
     《方案》明确,要重视地表水与地下水污染协同防治。加快城镇污水管网更新改造,完善管网收集系统,减少管网渗漏。降低农业面源污染对地下水水质影响,重点推进土地集中连片区域测土配方施肥技术,积极发展生态循环农业。加快推进珠三角水网地区水环境综合整治,减少重污染河段侧掺和垂直补给污染地下水,重点控制地表水中氨氮、总磷、耗氧有机物超标对地下水影响。
     同时,要强化土壤与地下水污染协同防治。根据地下水污染防治及管理需求,开展水文地质、水资源禀赋、污染源分布、地下水污染现状调查,完成地下水污染防治区划评估,提出分区防治措施,实施地下水污染源分类监管。
 
     推进重点污染源风险管控
     根据《方案》,佛山要在全市地下水基础环境状况调查评估的基础上,结合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持续推进化工企业、加油站、垃圾填埋场、危险废物处置场等区域周边地下水基础环境状况调查。针对存在人为污染的地下水区域,开展详细调查,评估其污染趋势和健康风险,若风险不可接受,应开展地下水污染修复(防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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