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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1
保湿化妆品的主要功能是为皮肤提供水分,保持皮肤水润。因此化妆品安全性评价会对保湿度的高低进行检测。许多国家和地区对化妆品的功效宣称有严格的法规要求。进行保湿功效评价可以确保产品符合相关法规,避免违法行为。化妆品保湿功效评价有哪些国家标准规范要求?
化妆品保湿功效评价国家标准
QB/T4256-2011《化妆品保湿功效评价指南》:本标准规定了化妆品保湿功效评价的一种方法--电容法测定皮肤角质层水分含量。本标准适用于护肤类膏霜、乳液和啫喱化妆品保湿效果的测定,其他类宣称保湿功效的化妆品可参考本标准评价。
《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根据国家药监局发布的《化妆品功效宣称评价规范》,保湿属于化妆品的基本功效之一。保湿功效的宣称可以通过人体试验、实验室试验(如动物试验、细胞实验)或者消费者使用调查结果及文献资料和研究数据作为依据。
《化妆品功效宣称评价规范》:自2022年1月1日起,所有化妆品注册或备案时必须依据该规范进行功效宣称评价,并在国家药监局指定的网站上上传产品功效宣称依据的摘要。对于2021年5月1日前已注册或备案的化妆品,也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评价并上传摘要。
化妆品保湿功效评价内容
(1)评价方法
人体试验:通过电容法测定皮肤角质层水分含量,评估产品的即时和长期保湿效果。
体外试验:包括吸湿性、保湿性和吸湿稳定性的测试,通过称重法或特定湿度条件下的实验,评价保湿剂的吸湿率、保水率和稳定性。
(2)测试指标
皮肤水分含量:反映产品的保湿效果。
吸湿率和失水率:评估保湿剂的吸湿能力和保水能力。
(3)适用范围
适用于吸水性保湿原料或含有该类型保湿成分的保湿产品,油脂类保湿剂或含水量较低的膏霜类产品不宜采用某些测试方法。
(4)报告要求
试验结果需包括皮肤水分含量的变化、吸湿率和失水率等数据,并结合统计学分析,形成科学、可靠的保湿功效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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