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池指令检测 项目介绍
电池由于含铅、镉、汞、酸、碱等污染物质,2006年5月2日,欧盟通过了第98号新电池指令草案,同年9月6日,新电池指令2006/66/EC开始实施,同时废除原有的电池指令(91/157/EEC)及其修订条文(98/101/EC和93/86/EEC)。
电池指令检测的目的旨在减少有害电池及蓄电池的产量,提高旧电池及蓄电池的回收、处理及循环再造率,增加收集及回收电池及蓄电池废弃物的数量。电池指令与《报废电子电气设备指令》(WEEE)甚为相似,规定生产商须在有关部门登记,分销商有责任回收旧电池,以及每节电池或蓄电池须达到很高的循环再造率等。
中科检测熟悉欧盟电池指令法规要求,可开展电池指令检测,帮助中国企业合规进入欧盟市场。
电池指令检测 指令范围
锂离子电池、锂金属电池、碱性电池、镍镉电池、镍氢电池、纽扣电池、铅酸电池等。
电池指令检测 限量要求
检测项目 | 参考限值 | 豁免产品 |
汞(Hg) | 电池、蓄电池0.0005% | 钮扣电池的汞含量不得超过重量的2% |
镉(Cd) | 电池、蓄电池和钮扣电池0.002% | 报警系统、医疗设备及无线电动工具所用的电池及蓄电池除外。 |
铅(Pb) | 电池、蓄电池和钮扣电池0.004% | 报警系统、医疗设备及无线电动工具所用的电池及蓄电池除外。 |
欧盟电池指令(2006/66/EC)于2008年9月26日生效,限量要求如下:
1、任意电池或蓄电池,无论是安装在其他设备中,汞含量不得超过0.0005%;
2、便携式电池或蓄电池,包括已经安装在其他设备中的,镉含量不得超过0.002%;
3、备注:所有限量要求针对的是整个电池的含量,而非均质材料。
电池指令检测 标识要求
欧盟电池指令(2006/66/EC)欧盟电池指令标识要求
1、所有电池需要加贴划叉的带轮垃圾桶标识;
2、如电池、蓄电池中含有汞含量超过0.0005%/镉含星超过0.0Q2%/铅含量超过0.004%,需要在垃圾桶标记下标注超标物质元素符号,且面积至少为垃圾桶标志的四分之一;
3、便携式和汽车电池及蓄电池还需要标注电池容量。
电池指令检测 服务流程
1、寄样
2、初检
3、报价
4、签订保密协议
5、开始实验
6、结束实验
7、后期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