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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资讯 公示信息 东莞市常平镇广发银行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
东莞市常平镇广发银行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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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07-16
一、项目概况
广发银行地块位于东莞市常平镇还珠沥村,场地中心坐标为经度 113°59'06.98",纬度 22°57'55.48"。
 
二、地块历史使用情况
该场地土地利用性质为一类工业用地,历史上曾有汽车美容中心及餐饮行业经营, 无其他工业生产情况。2010 年以前权属于东莞市常平镇还珠沥村,2010 年后转让给广 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常平支行并办有国有土地使用证,2016 年 6 月由东莞市常平镇人民政府收回,2017 年 12 月由东莞市常平镇土地储备中心收回作为储备用地。目前, 常平镇土地储备中心已完成该场地的收储,后将通过公开交易推出市场,改造后的土地利用性质将由一类工业用地转变成商业金融用地。
三、地块初步调查工作及结论
场地内共布设土壤调查钻孔6个、地下水调查钻孔3个,场地外布设1个土壤及地下水对照点(位于场外北面2600米处绿地)。
土壤重金属、挥发性有机物、半挥发性有机物和石油烃浓度均低于第二类用地土壤风险筛选值。根据《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 36600-2018)建设用地土壤中污染物含量等于或者低于风险筛选值的,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一般情况下可以忽略。
需要指出的是,土壤重金属砷在场地北部点位SQ1和场地中部点位SQ2共有4个样品超过第一类用地筛选值。根据《东莞市建设用地场地环境调查工作及评审技术要点(试行)》,规划用途为第二类用地的地块内存在达到第二类用地标准但超过第一类用地标准情况,且未来再开发利用过程中可能对该部分土壤进行开挖外运,无法确认接受地规划用途的,开挖外运土壤不得运往第一类用地。因此本场地土壤在日后开发建设时,开挖的土壤不得运往第一类用地处。
地下水检测项目除重金属锰、浑浊度未达水质类别Ⅲ类水标准外,其余项目均达标。其中浑浊度超标的原因可能为场地内地层土壤多为较细密黏土性质,可能存在滤料与滤网无法完全过滤的现象,故导致浑浊度超出Ⅲ类水质标准;重金属锰根据《广东省浅层地下水功能区划成果表印刷本》,场地属于珠江三角洲东莞分散式开发利用区,个别地段锰超标属于区域性原因。
通过风险评估分析,本场地地下水中的污染物锰在常规自然条件下不具备挥发性,不会以吸入气态污染物等途径暴露于人体,且所在区域有市政供水管网,地下水不会作为饮用水和其他水源开发使用,因此地下水暴露途径影响人体可能性很低,风险在可接受范围内。
因此,东莞市常平镇广发银行地块初步调查可认为不属于污染地块,场地无需再做下一步的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