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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08-07
2020年4月9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及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批准了包括GB 38850-2020《消毒剂原料清单及禁限用物质》在内的14项强制性国家标准,其中《消毒剂原料清单及禁限用物质》为首次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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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毒剂原料清单适用范围
该标准是国内首个专门针对消毒剂原料发布的强制性标准,不适用于抗抑菌制剂(另行发布标准制定原料要求)以及各类湿巾等卫生用品。
与以往分散在各类消毒产品卫生标准中的原料要求相比,GB 38850-2020更加全面细致的介绍了应用于不同消毒对象的消毒剂的原料成分和使用范围要求,规定了消毒剂配方中的禁用物质,同时首次列出了消毒剂配方中允许使用的惰性物质清单。
消毒剂原料活性成分变化
与2013年国家卫计委发布的《利用新材料、新工艺技术和新杀菌原理生产消毒剂和消毒器械的判定依据》中的消毒剂原料有效成分清单相比,GB 38850-2020中原料及使用范围有如下变化:
1、原料增加了一种,即次氯酸;
GB 38850-2020中没有列出可以应用于瓜果蔬菜、餐饮具及接触食品的工具、设备的消毒剂原料范围;食品用消毒剂目前看应该仍然参照GB 14930.2-20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剂》及《食品用消毒剂原料(成份)名单》(2009版)。
2、GB 38850-2020中新增了用于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消毒剂原料清单;
3、部分原料,如三氯生、二氧化氯及过氧化氢原料的使用范围进行了调整。
消毒剂原料惰性成分要求
GB 38850-2020首次提出了惰性成分的概念,即指在消毒剂配方中,具有防腐蚀、护肤、稳定、调解酸碱度、调味和着色等辅助作用的物质,该标准首次列出了可以用做消毒剂产品惰性原料的115种成分清单并规定了每种成分的使用范围。
企业需要注意生产消毒剂产品时,使用的惰性成分均应在这115个原料清单内,还应注意消毒剂产品的使用范围是否和里面包含的惰性成分的允许使用范围一致。另外除破损皮肤和黏膜外,其他用途的消毒剂的着色剂和香料也可参照食品添加剂或者化妆品的相关要求。
消毒剂原料禁用物质规定
1、消毒剂禁止添加药品及其同名原料,人类药用疫苗、血清或霉素及其制品(溶菌酶、溶葡萄球菌酶除外);
2、用于人体(手、皮肤、黏膜)的消毒剂禁止添加列入《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的禁用物质(碘除外);
3、规定了以次氯酸钠为原料的消毒剂以及以过氧乙酸为原料的消毒剂中的原料要求,规定了三氯羟基二苯醚为原料的消毒剂中二噁英的含量要求;
4、用于消毒人体、医疗器械、生活饮用水的消毒剂原料,不得使用工业级的原料。
消毒剂原料种类
活性(有效)成分:在消毒剂配方中,对病原微生物具有杀灭作用的物质。
生物活性(有效)成分:在消毒剂配方中,以生物或微生物及其产物的提取物作为消毒剂活性(有效)成分的物质。
惰性成分:在消毒剂配方中,具有防腐蚀、护肤、稳定、调解酸碱度、调味和着色等辅助作用的物质。(化学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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